COMMON PROBLEMS
网友咨询:想咨询一下,销售甲醇汽油、柴油的加油站和加气站(销售压缩天然气或者液化天然气)需要开展HAZOP分析吗?甲醇汽油库存小于200吨,柴油库存小于5000吨,不属于重大危险源。有关甲醇汽油政策有哪些?
应急管理部官方回复:根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原安监总管三〔2011〕95号)文件规定,汽油(含甲醇汽油、乙醇汽油)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根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原安监总管三〔2013〕76号)文件规定,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和首次工业化设计的建设项目,必须在基础设计阶段开展HAZOP分析。感谢您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关注。(推荐阅读:甲醇汽油最新政策)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
安监总管三〔2013〕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进一步做好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分析国内危险化学品生产情况和近年来国内发生的危险化学品事故情况、国内外重点监管化学品品种、化学品固有危险特性及国内外重特大化学品事故等因素的基础上,研究确定了《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见附件),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生产、储存、使用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应当积极开展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设施自动化监控系统改造提升工作,高度危险和大型装置要依法装备安全仪表系统(紧急停车或安全联锁),并确保于2014年底前完成。
二、地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通知的要求,对生产、储存、使用、经营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实施重点监管。
三、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可以根据本辖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状况,补充和确定本辖区内实施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类项及具体品种。
四、请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立即将本通知要求(《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2013年完整版)》可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网站“在线办事”栏目中“表格下载”之“危化品”下载)传达至辖区内的化工企业和其他相关单位。
各单位在执行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反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三司。
附件:1.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
2.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措施和应急处置原则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2013年2月5日
第二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目录
一、新型煤化工工艺:煤制油(甲醇制汽油、费-托合成油)、煤制烯烃(甲醇制烯烃)、煤制二甲醚、煤制乙二醇(合成气制乙二醇)、煤制甲烷气(煤气甲烷化)、煤制甲醇、甲醇制醋酸等工艺。
二、电石生产工艺
三、偶氮化工艺
附件2
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控参数、安全控制
基本要求及推荐的控制方案
一、新型煤化工工艺
反应类型 |
放热反应 |
重点监控单元 |
煤气化炉 |
工艺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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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煤为原料,经化学加工使煤直接或者间接转化为气体、液体和固体燃料、化工原料或化学品的工艺过程。主要包括煤制油(甲醇制汽油、费-托合成油)、煤制烯烃(甲醇制烯烃)、煤制二甲醚、煤制乙二醇(合成气制乙二醇)、煤制甲烷气(煤气甲烷化)、煤制甲醇、甲醇制醋酸等工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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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危险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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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反应介质涉及一氧化碳、氢气、甲烷、乙烯、丙烯等易燃气体,具有燃爆危险性; 2.反应过程多为高温、高压过程,易发生工艺介质泄漏,引发火灾、爆炸和一氧化碳中毒事故; 3.反应过程可能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 4.多数煤化工新工艺反应速度快,放热量大,造成反应失控; 5.反应中间产物不稳定,易造成分解爆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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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工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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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制油(甲醇制汽油、费-托合成油); 煤制烯烃(甲醇制烯烃); 煤制二甲醚; 煤制乙二醇(合成气制乙二醇); 煤制甲烷气(煤气甲烷化); 煤制甲醇; 甲醇制醋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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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监控工艺参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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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应器温度和压力;反应物料的比例控制;料位;液位;进料介质温度、压力与流量;氧含量;外取热器蒸汽温度与压力;风压和风温;烟气压力与温度;压降;H2/CO比;NO/ O2比;NO/ 醇比;H2、H2S、CO2含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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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控制的基本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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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应器温度、压力报警与联锁;进料介质流量控制与联锁;反应系统紧急切断进料联锁;料位控制回路;液位控制回路;H2/CO比例控制与联锁;NO/O2比例控制与联锁;外取热器蒸汽热水泵联锁;主风流量联锁;可燃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冷却系统;安全泄放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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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采用的控制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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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进料流量、外取热蒸汽流量、外取热蒸汽包液位、H2/CO比例与反应器进料系统设立联锁关系,一旦发生异常工况启动联锁,紧急切断所有进料,开启事故蒸汽阀或氮气阀,迅速置换反应器内物料,并将反应器进行冷却、降温。 安全设施,包括安全阀、防爆膜、紧急切断阀及紧急排放系统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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